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

不懼權貴的戴冑

  戴冑是唐朝時候的人,因為清廉正直受到唐太宗的重用,被任命為大理少卿,掌管刑獄司法,他處處秉公執法,即使皇帝也不能使他徇私枉法。當時應考科舉的人雲集京城,有些人假稱有權貴關係以求受到選拔,皇帝下詔讓這些人自首,如果不自首的就要判處死罪。過了不久,一些欺詐得逞的人被查處,判案定罪時,戴冑認為按照法律這些人應當流放,皇帝說:「朕下詔不自首的人處以死刑,你如今卻說應當流放,這就等於告訴天下人朕不講信用,難道你接受了賄賂要減免罪犯的刑罰嗎?」戴冑說:「陛下如果當時就殺了他,臣管不著。既然現在交給了臣處理,臣怎麼敢違反法令呢?」皇帝說:「你只管自己守法,而讓我失信於人,怎麼辦?」戴冑說:「法令,是向人宣揚大信;言語卻是因一時的喜怒而隨口說出的。陛下因一時的憤怒要殺他,既然知道不可行才交給法律部門,這是容忍小的憤怒,保存大信。如果為了發洩一時的憤怒而違背信用,臣為陛下惋惜。」皇帝聽後大為感動醒悟,聽從了他的話。戴冑屢次冒犯皇帝,處處以法令條文為依據,據理力爭,皇帝更加重用他,後來升任其為尚書令。人們都讚美他稱職,說自古以來幾乎沒有像他這樣的人,不久被拜授為諫議大夫,與魏徵每天輪流侍奉在皇帝左右。大唐盛世政治清明,繁榮穩定,這與太宗皇帝虛心納諫和重用戴冑這樣不畏權勢秉公執法、清廉正直的官員有很大的關係。